| 关于开展第十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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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2-22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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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团县、市、区委,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,市青企协各位会员: 为进一步培养、宣传、表彰在加速建设小康邵阳实践中成长成才、建功立业的青年企业家先进典型,经团市委、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研究,决定开展第十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参评条件 参评人员原则上应是邵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。尚未加入市青企协的国有、集体、民营、个体私营企业的正、副厂长(董事长、经理、局长、行长),符合下列条件者,经团县市区委或市直有关单位同意亦可参加评选。 1、年龄在45周岁以下。 2、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,遵纪守法,诚信经营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。 3、重视企业制度创新、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,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和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,企业经济效益明显,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. 4、主动支持党、团、工会工作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积极参与、支持青企协工作。 二、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由市领导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市青企协秘书处,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。办公地点:市委大院第五办公楼团市委城工部。联系人:吴 韬 ,联系电话:5482983 13507399569 。 三、评选程序 1、逐级推荐。由各行业,各团县、市、区委,市直有关企业团组织根据实际情况,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、考察等初评工作(市青企协会员可以自我推荐),于11月12日前将个人大一寸近期彩色五张、企业彩照二张及推荐登记表按要求(一式五份)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。 2、考察评定。评选活动组委会在认真审查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的基础上,进行严格考察,广泛征求意见,召开评委会择优评定。 3、宣传表彰。对评选产生的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,组委会将隆重表彰,同时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不是市青企协会员的,经个人申请、市青企协批准可以加入市青企协。 四、评选要求 1、此次评选应以青年企业家近三年来取得的改革、经营、管理的实绩为主要依据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。 2、各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推荐,务必严格把关,准确评价,充分听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党、政、工、团各方面意见和群众反映,凡上报的推荐人选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。 3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。要广泛宣传,精心组织,确保评选活动具有权威性和广泛影响力。 附:1、第十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2、第十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候选人推荐登记表
共 青 团 邵 阳 市 委 邵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二OO五年十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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