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 网站首页 | 信息中心 | 交流中心 | 
您现在的位置: 邵阳青企协 >> 信息中心 >> 协会概况 >> 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
相 关 文 章
没有相关文章
开展第九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          
开展第九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-21

共青团邵阳市委员会
邵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

邵团联(2004)26号

 

关于开展第九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
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

        各团县、市、区委,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,市青企协各位会员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青年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宣传、表彰在加速建设小康邵阳的实践中成长成才、建功立业的青年企业家典型,共青团邵阳市委、邵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,开展第九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条件
参评人员原则上应是邵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,尚未加入市青企协的国有、集体、民营、个体私营企业的正、副厂长(董事长、经理、局长、行长),符合下列条件者,经团县市区委或市直有关单位同意亦可参加评选。
1、年龄在45周岁以下。
2、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,遵纪守法,诚信经营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。
3、重视企业制度创新、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,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和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,企业经济效益明显,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。
4、主动支持党、团、工会的工作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积极参与、支持青企协工作。
二、组织领导
本次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由市领导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市青企协秘书处,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。办公地点:市委第五办公楼团市委联络部,联系人:吴韬 曾丽莉 曾伟子  联系电话:5482979  13786930908  13307399363  13327390777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逐级推荐。由各行业,各团县、市、区委,市直有关企业团组织根据实际情况,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、考察等初评工作(市青企协会员可以自我推荐),于10月30日前将推荐登记表按要求(一式五份)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。
2、考察评定。评选活动组委会在认真审查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的基础上,进行严格考察,广泛征求意见,召开评委会择优评定。
3、宣传表彰。对评选产生的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,组委会将隆重表彰,同时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不是市青企协会员的,经个人申请、市青企协批准可以加入市青企协。
四、评选要求
1、此次评选应以青年企业家近三年来取得的改革、经营、管理的实绩为主要依据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。
2、各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推荐,务必严格把关,准确评价,充分听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党、政、工、团各方面意见和群众反映,凡上报的推荐人选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。
3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。要广泛宣传,精心组织,确保评选活动具有权威性和广泛影响力。

附:1、第九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推荐名额分配表
2、第九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候选人推荐登记表


共青团邵阳市委
邵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
二OO四年九月二十日


主题词:杰出  优秀  青年企业家  通知
报:市委、市政府、团省委、省青企协、团市委、市青联
邵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        (共印100份)

附1:

第九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
推荐名额分配表


单  位 名   额
邵东县 3
邵阳县 2
隆回县 2
武冈市 1
城步县 1
绥宁县 1
新宁县 1
新邵县 1
洞口县 2
双清区 2
大祥区 2
北塔区 2
市  直 10
合  计 30
附2:

第九届邵阳市杰出(优秀)青年企业家候选人
推 荐 登 记 表

姓    名  性别  年龄       民族  照片
政治面貌  学历  职称  
企业名称  
企业性质  职 务  加入青企协 时     间 
通讯地址  电话  邮编 



历 

 




况 







励 




迹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采用第三人称,不超过1500字,全部填在表格内,不另附页)





意  
见 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盖 章)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   月   日 
企业主管部门或团
县市区委
意见
 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盖 章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   月   日
市青企协意见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盖 章)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   月   日 组





见 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盖 章)
     年   月   日

  注:此表一式五份,请重新打印后上报。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